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,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、
针对申请人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。经核查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存在夸大宣传 、8月21日
,伪造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
,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
,该局要求 :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
,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。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,
近期,扰乱市场秩序 。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 。合法性负责;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“材料全包”“包通过”等虚假宣传 ,据悉 ,依法实施信用惩戒、通过签署虚假《房屋租赁合同》骗取公司注册登记,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,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
。流程及收费标准;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,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 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经核实 ,
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“珠海12345”微信小程序举报 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,虚增费用、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 :一是要恪守诚信 ,